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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1-10    浏览次数:16        

校属各部门:

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浙经职院[2020]69号)(附件1)实施规定,即日起启动学校2023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分类

本次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包括重点研发培育专项、优秀青年科研创新专项、青年科研基金项目、科技创新服务团队专项、科技开发与应用培育专项、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等六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指南,各类型项目的申报条件、结题要求等具体情况请查看附件1。申报书和活页撰写可参考附件7

需注意:1.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的项目,原则上同一负责人同一时期只能牵头负责1个项目,尚未结题的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省部级教育类培育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2.项目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已上报暂未获立项的课题相同内容重复申报本次项目;3.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3)同期合计不得超过2个项目;4.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重点研发培育专项可放宽至6-7人),且40周岁以下的成员不得少于70%;5.鼓励本校学生参与项目研究,参与人数不限且不计入项目组成员数量。

三、申报流程

1.本次项目采取自由申报的形式,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活页》(其中申请后期资助的培育项目,请填写附件4和5),经所在学院、处室审核汇总并上报科研处。

2.申报材料要求:1)A4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各一式一份;(2)申请书、活页和汇总表的电子版材料。

3.申报时间: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224日,逾期不予受理。

    4.受理申报期间,如需咨询相关情况,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86929836  

  地址:行政楼1317室

  Email:kyc1317@vip.163.com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实施细则》.doc

附件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请活页.docx

附件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5.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后期资助培育项目申请活页.docx

附件6.2023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汇总表.xls

附件7.申请书(活页)撰写建议.docx

科研处

2023年1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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