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科研成果的动态管理和有效运用,为学校科研成果评价、数据统计上报、岗位聘任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即日起对学校2025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
二、统计方法:本次科研成果统计采用科研系统填报形式,具体路径为:融合门户网站-业务系统-科研系统。
三、材料要求:凡符合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和奖励办法》(浙经职院〔2023〕141号)文件要求的材料均需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论文类:凡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应如实填报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期刊刊号等必填信息,并将期刊封面、完整目录、正文、封底的电子扫描件、国家新闻出版署查验凭证(网页查询结果及语种等详细信息页面全屏截图),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科研系统。国家新闻出版署查验网址: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
未出刊的论文需上传收录通知及电子版正文,见刊后须及时将实刊扫描件上传科研系统并知会科研处。
检索论文须上传检索及分区、影响因子证明。SCI论文按照中科院分区,SSCI论文按照JCR分区。
合著类论文应填报所有合著者信息,学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的,务必准确填报各合著者的贡献率(论文合著计分时学生不参与排名)。
核心期刊目录以学校《2025版国内期刊定级标准》(浙经职院〔2024〕163号)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请登陆科研处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s://kyc.zjiet.edu.cn/2025/0103/c939a59750/page.htm。
(二)著作、教材、教参类:凡出版的著作、教材、教参类成果,需将封面、前言(或后记)、版权页、目录、封底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科研系统。若前言(或后记)中未标明个人承担的章节,请上传由出版社出具的承担章节(或字数)证明。著作、教材、教参的原件
需统一由各部门汇总报至科研处备案留底。
(三)科研项目:2025年新立项或结题的各类纵向、横向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报及完善相关项目信息。新立项项目文件信息请参看科研处网站-立项公告栏目。横向项目信息以项目合同、审批书为准。
各类参与外校并已在科研处备案的科研项目需上报系统,请务必将立项文件或结题证书、项目组成员排名证明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科研系统。
(四)获奖及专利(软著)类:需上传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奖)及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证书,专利和著作权应分开登记。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等归入获奖类填报。
(五)应用性研究成果类:研究成果被正式应用与采纳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并标明被采纳的部分。成果得到领导肯定性批示的,需提供领导批示处理单、成员排名等相关材料。此类成果归入研究报告类填报。
四、下半年科研项目研究活动数据统计:此类统计无需登录科研系统,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在研项目负责人如实填报该报表数据(详见附件),纸质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汇总、盖章后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五、时间节点:本次科研统计工作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
科研统计工作是推动学校科研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请校属各部门予以配合,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本部门相关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统计填报工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科研处。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邮箱地址:kyc1317@vip.163.com,办公地址:崇德楼1317、1305室
科研处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