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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全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的通知
时间:2025-09-16    浏览次数:10        

校属各部门:

接浙江省教规办通知,近期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主体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重大、重点、年度规划、体卫艺、党建等各类专项课题、认定性课题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研究产生的成果。报送成果必须是近两年内结题(即结题证书日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已出版)、教育科研论文(已发表)和被决策和管理部门采用的咨询报告,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咨询报告应是单项申报。参评成果类型只能从以上四类中选择一种类型申报,每人只能申报一项,不能将个人多项成果汇编成册。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3.教材类研究成果。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5.申报成果与各类历年获奖成果库的内容重复率超过30%的。

二、申报要求

《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与附件3合订成册的课题研究主报告/出版物(一式4份),申报表格材料及活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此次报奖活动我校限额申报1项,截止时间为9月19日,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按照材料要求及时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省教规办原文通知:https://www.zjedusri.com.cn/art/2025/8/26/art_1674_66829.html

申报附件材料.rar

科研处邮箱:kyc1317@vip.163.com   电话:86929835 

科研处

202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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