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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5-04-18    浏览次数:10        

校属各部门:

2025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说明

本专项课题级别一般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社科工作办择优设立部分重点等级课题,2025年度拟立项数量由省社科工作办根据申报数量、预算情况等综合研究确定下达,资助经费标准为每项3万元。最终成果形式为著作或论文,完成时限一般为3年(具体根据立项文件确定)。课题结项要求按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本专项课题不设课题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本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由杭州市社科联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由省社科工作办和杭州市社科联共同组织进行。立项课题名单由省社科工作办审核、发文公布,结项等事项由省社科联规划处负责受理。资助经费在课题立项后由杭州市社科联分两次拨付(立项协议签订及结题后各拨付50%)。

二、申报对象

1.本专项课题的申报对象为杭州市辖区内除部、省属本科院校之外的高校、党校、社科院等教学科研单位的青年学者。同时,申报对象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1)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年龄35-40 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申报人有在研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未结题的(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以结题证书日期为准),或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等被撤题或终止,或有其他科研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且尚在申报资格限制期内的,不得申报。此外,申报人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省部级及以上社科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专项课题。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本专项课题采取纸质材料申报。申报人应认真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论证设计,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科研处报送全部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包括:《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4份),《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一份申报表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1317@vip.163.com

3.课题申报截止时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申报期间,如需咨询相关情况,请联系科研处,电话:86929835。

附件:“省市合作”专项课题申报表格.zip

科研处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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