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与推广
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5    浏览次数:10        

校属各部门:

2025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一般于2025年3-4月组织申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三类项目的申报质量,现启动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项目类别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申报,包括一般项目、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有意申报的教师可参照2024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4/0412/c431027-40214809.html。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申报,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有意申报的教师可参照2024年全国教规办申报通知要求,网址:https://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nfoid=1335254343701173&id=1714112087263135&location=TZGG。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组织申报,包括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专项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等)、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研究项目,有意申报的教师可登录教育部社科网查询2024年度申报要求,教育部人文社科网址:http://www.sinoss.net/。

二、预申报工作安排

(一)选题、撰写初稿,修改完善阶段。申请人通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完成项目论证活页的撰写工作。学校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论证活页。

(二)正式填报阶段。根据项目管理单位2025年具体项目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和项目论证活页并上报。

三、其他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高度重视此次预申报工作,提前撰写申报材料,于2025年1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邮箱:kyc1317@vip.163.com,邮件命名:“预申报+姓名”。

受理申报期间,如需咨询相关情况,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附件:2022-2024年国家社科、教育部等项目立项名单.zip

科研处

11月25日


Copyright© 2001-2017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ICP备05013608号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行政楼1317 电话:0571-86929835/86929836 传真:0570-86929835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