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与推广
关于进行2024年上半年科研统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6-20    浏览次数:10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院科研成果的动态管理,提高学院年度科研统计工作效率,对接学校职称评审及教育部职业院校数据中台报表上报等工作,即日起对学院2024年上半年科研成果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统计时间范围:20241月至20246月。

2. 本次科研成果统计科研系统填报,具体登录方登录融合门户网站-业务系统-科研系统。凡符合学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和奖励办法(浙经职院〔2023141要求的材料均需上报,具体如下:

1)论文类:凡在各类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请如实填报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期刊刊号等必填信息,并将期刊封面、完整目录、正文、封底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未出刊论文需上传收录通知及电子版正文见刊后请及时将实刊扫描件上传系统并知会科研处,检索论文另请上传检索及分区、影响因子证明SCI按照中科院分区,SSCI按照JCR分区

合著类论文应填报所有合著者信息,其中我校教职工为第一作者的,务必准确填报各合著者的贡献率(论文合著计分时学生不参与排名

核心期刊目录以学校2019版核心学术期刊目录(浙经职院〔201989)及学校六届五次学术会议扩大科研成果认定范围(CC扩)的决议为准。具体目录可登陆科研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kyc.zjiet.edu.cn/939/list.htm

文类成果需另附国家新闻出版署查验凭证(网页查询结果及语种等详细信息页面全屏截图),网址: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

2)著作、教材、教参类:需将封面、前言(或后记)、版权页、目录、封底上传系统,若前言(或后记)中未标明个人承担章节,请上传由出版社出具的承担章节(或字数)的证明

3)科研项目:2024新立项或结题的各类纵向、横向项目负责人请如实填报完善相关项目信息。新立项项目文件信息请参看科研处网站-立项公告,横向项目信息以合同、审批书为准。

各类参与外校并已在科研处备案的科研项目需上报系统,请务必将立项文件或结题证书、项目组成员排名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以作后续岗聘、评职称等工作材料审核依据

(4)获奖及专利类:需上传获奖证书(科研成果奖)及专利授权证书(注意专利和著作权分开登记;创新创业竞赛技能竞赛等入获奖填报)。

应用性研究成果类:成果被正式应用与采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且标明被采纳的部分。成果得到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批阅的需提供批示或批阅处理单等相关材料(此类成果研究报告填报)。

3.本次统计涉及的著作、教材、教参原件待下半年科研统计时一并交至学院备查。

4.科研项目研究活动数据填报:此项数据填报无需登录科研系统,请各在研项目负责人如实填报该报表数据,以学院/处室为单位统一盖章报送纸质材料,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具体报表见附件。

5本次统计截止日期为2024630

请各学院、处室予以配合,及时传达至相关人员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上述各项工作。统计期间,如需咨询有关情况可与科研处联系。

附件:科研项目研究活动数据子类.xlsx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Emailkyc1317@vip.163.com

地址:行政楼13171305

                                                       

   

                                                 2024620



Copyright© 2001-2017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ICP备05013608号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行政楼1317 电话:0571-86929835/86929836 传真:0570-86929835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