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为推进我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根据学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现将科技成果转化流程进行梳理,予以发布。
1. 成果负责人确定拟转化项目或与相关单位初步达成转化意向。
2. 成果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转化审批表》(一式一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上交科研处。
3. 学校召开科技成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成果转化相关事宜。
4. 审议通过后,挂牌交易转化由科研处将成果内容报送技术市场。协议定价转化在学校内网和技术市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天。
5. 挂牌交易成功或公示无异议后,成果负责人与受让方共同签署《技术转让合同》(一式四份)。
6. 转化收益转入学校账户。
7. 联系代理机构,完成成果所有权变更。
8. 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登记技术合同,办理有关免税手续。
9. 成果转化的净收益以现金或者项目经费形式奖励科研人员。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咨询科研处。电话86929835。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3: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doc
科研处
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