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77号)要求,现就开展2020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政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及流程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3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请有意申报项目的教职工于9月10日前以系部(处室)为单位统一向科研处报送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与《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厅思政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材料电子稿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kyc1317@vip.163.com。
5.此次项目申报我校限额1项,待正式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
二、思政专项项目论文征集
论文征集范围为2017年以来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表或待发表的优秀论文和调研报告等。相关成果由校党委学工部推荐至《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杂志,教育厅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优秀的作品将予以表彰和展示。请有意申报论文的教职工于12月11日前向学工部发送论文材料(邮箱:27838121@qq.com ;联系人:邹老师)。
附件:
科研处
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