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21日、11月21日、12月30日,校学术委员会分别召开了六届二次、三次和四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陈德泉校长主持。
六届二次会议主要议题:学校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审定、《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试行)讨论。委员们听取了人事处关于2019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的汇报,经讨论,审定通过了2019年度学校职称评审计划;委员们听取了科研处关于《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试行)制订情况的汇报,并针对细则的具体条目进行了讨论,会后由科研处整理修改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议。
六届三次会议的主要议题:2020年度省教规办科研课题评审推荐、2019年度第二批教育厅项目结题评审、学术著作认定评审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利管理办法》(修订稿)审议等。会议首先听取了科研处关于2020年度省教规办科研课题申报、学术著作及专家评审情况的汇报,委员们经过充分酝酿,按照“质量优先”的原则,经投票,确定《“专业+”背景下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以浙江省高职院校为例》等 8 个项目向省教规办推荐申报,认定刘玥伶《效果/因果两种推理逻辑下的新企业创业资源整合研究》一书为专著,《应用人才培养视角下的计算机专业教学改革与实践研究》、《食用农产品营养功能成分检测全书》、《跨境电商客户服务手册》、《非常网赢》四本书为编著。委员们对提交会议评审的4项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研究成果完成情况进行了审核,并通过了《垂直升降类立体车库横移机构关键技术研究》等4项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结题申请。会议还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利管理办法》(修订稿)和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认定问题进行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论文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等事项中的级别认定,依据学校科研业绩统计时的期刊级别核定;教职工在我校工作期间参与外单位课题或项目,在申请书、任务书或协议书等材料中必需标注我校为该教职工的工作单位,经费数额以实际到达我校的金额为准;教职工在我校工作之前主持或参与的课题、项目、到款金额及承担单位等,按实际情况进行标注;科研成果获奖、被采纳、被领导批示(批阅)等,依据我校教职工在该成果中的署名顺序进行科研业绩统计、奖励发放等;对于排名第一,且第一署名单位为我校(作者在进修或就学期间,进修或就学单位可作为第一署名单位,我校作为第二署名单位)的论文作者标注为共同第一作者时,视同第一作者,其余情况仍按作者的排名顺序,不作共同第一作者的认定;我校学生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标注通讯作者的我校教职工视同第一作者,其余情况仍按作者排名顺序,不作通讯作者的认定。
六届四次会议的主要议题:2019年度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评审、2019年度科研成果审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利管理办法》(修订稿)审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讨论。会议首先听取了科研处关于2019年度省属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情况的汇报,确定了各类项目的资助比例,经投票,确定《“一带一路”丝路学院境外办学的产教融合机制构建与平台实践》等56个项目予以立项。会议同时审议了2019年度学院科研考核统计中的有关问题,形成如下决议:对发表在《健康护理》(ISSN2079-3111 CN32-0034)、《学习周报(教与学)》(CN54-0014)、《建筑学研究前沿》(ISSN0529-1079 CN10-1024/TU)上的3篇文章按论文集计分不计奖;对2019年投稿,录用在2018年度刊物上的1篇论文按计分不计奖认定。此外,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利管理办法》(修订稿),并对《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术交流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最后,主任委员陈德泉对学校新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们的辛苦工作表示了感谢,并希望委员们在新的一年继续发挥学术引领、学术咨询、学术评价和学术决策作用,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