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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告部分科研成果奖申报相关信息的通知
时间:2020-05-27    浏览次数:821        

各系(部、学院)、处室:

    现将部分科研报奖相关信息公告如下,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提前做好申报准备,学校相应科研奖励政策见附件。

  

序号

奖项

级别

申报时间

管理部门网址

1

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国家级

5月

教育部:

http://www.moe.gov.cn/

2

国家哲社科优秀成果奖

国家级

9、10月

全国哲社科规划办:

http://www.npopss-cn.gov.cn/GB/350048/

3

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3月

教育部:

http://www.moe.gov.cn/

4

浙江省科学技术奖

省级

1月

浙江省科技厅:

http://www.zjkjt.gov.cn

5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省级

3月

浙江省哲社科规划办:http://www.zjskw.gov.cn

6

浙江省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厅级

2月

浙江省教育厅:

http://jyt.zj.gov.cn

7

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厅级

7、8月

浙江省教科院:http://www.zjedusri.com.cn/col/col174/index.html

8

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

部级

7月

商务部:

http://cgj.mofcom.gov.cn/

  

附:

1.科研成果奖:在国家、省(市)、部(委)、厅(局)等政府部门设立的科研成果评奖中获奖的,按奖励的级别、奖级给予不同的配套奖励。国家级按政府奖金1:2配套奖励;省部级按政府奖金1:1.5配套奖励;市厅级按政府奖金1:0.8配套奖励。

2.应用性研究成果奖

应用、采纳、肯定性批示或产生巨大经济社会效益

万元

备注

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应用与采纳,或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肯定性批示

5

成果被正式应用与采纳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且标明被采纳的部分。成果得到领导肯定性批示需提供批示处理单等相关材料。成果得到领导批阅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被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正式应用与采纳,或得到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批阅

2

获国务院各部委或省委、省政府领导批阅,或被有关厅局正式应用与采纳,或得到有关厅局领导肯定性批示

1.2

获有关厅局领导肯定性批阅

0.5

产生巨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由学校专门会议认定

需提供完整证明材料。

注:应用性研究成果被列为相关课题的,课题配套经费与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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