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接浙江省教育厅文件通知,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8年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和思政专项继续由学院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并自行发文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申报要求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支持中青年教师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
2. 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3. 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4. 一般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
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5. 思政专项项目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三、其他
请各系部、处室于2018年9月10日前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向科研处报送相关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4份;汇总表一式1份)并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含活页)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
期不予受理。教育厅项目结题依据为《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请申报人务必注意。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科研处。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Email:kyc1317@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