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6日院学术委员会召开了五届三次会议。
三次会议由主任委员陈德泉院长支持,委员张红、郭伟刚、张瑶祥、潘上永、方飞虎、叶素丹、边一民、张立、周兵、张会莉、张西华、张志乔、沈银珍、周瑾、胡爱娟、商玮、吕丽华、谢芳、颜青、潘春胜等委员出席,蒋丽君、盘红华、朱春兰、应菊英等委员因事请假。
会议主要讨论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会上,人事处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作了推荐说明。表决同意按朱正华、张星海的排名先后作为拟推荐人选进行推荐。
会上,还就通讯作者认定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达成如下意见:
1.通讯作者应该是省部级及以上基金资助课题的总负责人,承担课题的经费、设计,对文章的审阅和把关的责任。但课题总负责人不是论文第一作者时,标注的通讯作者。
2.师生关系中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标注的通讯作者。
3.论文中的通讯作者,其论文内容须与所从事的工作(学科)相关。
4.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均为本校老师时,只认第一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