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接教育厅文件通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改为备案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4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下放学院实施,由学院自行组织申报、遴选、公示,并自行发文确认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3.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4.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备案。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5.我院申报限额数为1项。
6. 请各系部、处室于2014年5月6日前以系部、处室为单位向科研处报送相关纸质材料(申请书一式1份;活页一式4份;汇总表一式1份,汇总表需经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电话:86929835 email:kyc1317@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