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与推广
关于核报学院人才培养项目经费的通知
时间:2013-04-01    浏览次数:461        
各有关人员:
  学院高层次人才项目、新世纪151人才项目、学院中青年骨干教师人才培养项目以及学院第二批专业带头人2012年度的资助经费已经开始核报,请有关人员于2013年4月1—19日到科研处办理相关手续。
 
 
Copyright© 2001-2017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ICP备05013608号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行政楼1317 电话:0571-86929835/86929836 传真:0570-86929835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