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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杭州市201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2-03-28    浏览次数:898        
各系部、处室:
    接杭州市社科联文件(杭社规〔2012〕3号)通知,杭州市2012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分类
    杭州市2012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分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学科共建”课题和自筹经费课题。资助标准为: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5万元,一般课题、青年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要求
    1.杭州市2012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分应用对策类研究课题和基础理论类研究课题两个部分。
    为使社科研究更好地贴近现实,贴近党委和政府的决策,应用对策类课题设立《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以指导该类课题的申报。2012年《课题指南》共有7个研究系列。各研究系列的选题条目只规定了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报者应按研究系列的总体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条目设计具体题目进行申报。未列入《课题指南》的应用对策类课题,只要符合研究系列总体要求的,申报者可作为自选课题进行申报。
    基础理论类研究不设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
    2.本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采取公开申报形式进行。课题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市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申报青年课题者(含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7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三、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申报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必须是研究报告,申报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形式必须是论文或专著。研究报告和论文的完成时间均为一年;专著的完成时间为两年。论文和专著须按要求公开发表或出版才能申请结题;研究报告须通过市社科规划办鉴定后才能结题。课题研究的起止时间以当年立项文件公布的起止时间为准。如申报立项后未能按时完成课题,市社科规划办将严格按照杭社规〔2011〕19号文件规定处理。
    四、评审办法
    课题采用梯度评审办法,按重点、一般、青年课题、“学科共建”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申报常规性课题者在填写申报表时,应在课题类别的选项中做出明确选择(即在相应的选项中打√)。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课题立项向有前期研究基础的项目倾斜。鼓励对课题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综合研究,鼓励实际部门和理论研究部门的专家学者联合申报和合作研究。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2012年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网报地址:http://www.hzsk.com),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12年4月16日前完成网上系统填报并向科研处报送相关申报材料(系统自动生成,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材料包括:1. 《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三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三份),已完成成果形式申报课题的应附上成果一份;2. 《2012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一份;
    以上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及汇总表需由各系部处室统一汇总报送。此次申报活动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科研处。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email:kyc1317@vip.163.com
 
 
科研处
20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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