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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1-12-27    浏览次数:584        
 
各系部、处室:
     接浙社规办〔2011〕9号文件通知,201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
  二、申报者条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3年2月25日后出生),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申请书。跨学科课题要以“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申报。
  四、申报课题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2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五、申报课题全部实行同行专家通讯初评,初评采用活页匿名方式,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四千字,要按规定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六、本次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代码表》等)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项目申报”栏下载(网址为http://www.npopss-cn.gov.cn/)。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12年2月13日之前将申请书以及活页(各一式七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申请书“数据表”数据(即xmsbsj.dbf文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注意数据需和纸质版保持一致),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关于此次申报的具体要求可至浙江省社科网查看相关通知,网址:http://www.zjskw.gov.cn/Index/Catalog124/14952.aspx
  项目受理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科研处。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E-mail: kyc1317@vip.163.com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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