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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的通知
时间:2011-09-27    浏览次数:655        
各系部、处室:
     接省教育厅文件通知(浙教电传〔2011〕219号),2011年度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2011年度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的成果必须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成果形式主要有3种:经登记的科技成果;专著;论文。
     二、申报材料
    (一)每一申报项目如实填写《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11份及承诺书一式2份(见附件2),所有项目完成人均需签字,所有完成单位均需盖章。
    (二)每一申报项目需同时上报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一式1套。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须附科技成果登记证书(或受理通知书)、项目结题、验收证书或鉴定(评审)确认书及鉴定(评审)证书、项目总结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检测报告、成果应用证明、查新报告、有关知识产权证书、有关论文等材料;论文和专著需附原作和《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见附件3)及有关收录采用、引用证明等材料,评审表需两位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校外同行专家的评审意见
    (三)网上申报网址:
http://www.zjkysz.cn/。有关申报表格可在教育厅门户网站或网络申报平台下载。
     三、其他事项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于2011年10月21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网上申报,此外,每项成果申报须交项目评审资料费200元。
 关于此次报奖活动的具体通知及要求可至省教育厅网站查看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11-09-23/news20110923125941.html

    科研处电话:86929835                email:kyc1306@263.net

附件:1. 浙江省高等学校科研成果奖申报书.doc

      2. 承 诺 书.doc

      3. 浙江省高校科研成果(专著、论文)评审表.doc

科研处

20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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