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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9-19    浏览次数:610        

各系部、处室:

接浙江省教规办通知(浙教科规办〔2011〕8号),201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和要求
(一)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年度规划、重点、体卫艺、农村青年教师专项课题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包括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子课题),必须以各级各类教育和各学科教学活动为研究对象,具有较强的原创性和创新性。
(二)申报的成果包括:课题研究结题报告、专著和科研论文等,必须是在2010年12月31日前结题,并取得结题证书的课题研究成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著名在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未经省教科规划办备案的教育部各类课题的子课题研究成果。
4.已取得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省教育厅基教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二、申报方式、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14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相关材料,材料包括:《申报·评审书》、课题研究结题报告、科研论文、结题证书复印件、成果活页评审表各一式六份(有关附件不作要求,可随报一式二份);填写《成果活页评审表》不能出现有关学校、个人等提示性信息,确需出现的一律改为“××”学校或“×××”,违反申报规定将取消参评资格;评奖工作结束后,所有申报材料概不退还。本次申报活动规划办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额数为1项。具体申报通知可至教规办网站查看。
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科研处。
电话:86929835、86929982     email:kyc1306@263.net
 
科研处
201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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