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与推广
关于开展2011年暑期社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6-21    浏览次数:691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供销合作社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职业院校紧贴社会需求,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立足服务三农、服务供销合作社”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服务行业、服务企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的活动,积极参与创新创业研究,不断提升学院服务系统、服务行业的能力,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推动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1暑期社会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称和时间
   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暑期社会服务月
   时间:2011年暑期
 二、组织实施
    2011暑期社会服务活动归口科研处管理。各系部要加强对社会服务月活动的指导,采取同一时段、错时联动的方式进行,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确保社会服务月活动有效开展。
    三、活动类型
2011暑期社会服务月活动分为两种形式:
  1.以“教育与人才服务  科技与文化服务  辐射与交流合作”为主题,以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地方经济为内容的社会服务活动。
  2.以“创新创业”为主题,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为对象的创新创业调研活动。
    四、活动要求
    1、紧扣主题,精心设计。各社会服务月活动项目要围绕主题,精心设计,着力推出技术服务、科普宣传、策略研讨、规划论证、对策咨询、社会调研、创新研究与实践等活动项目,形成与行业基层单位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态势。
    2、凸显特色、扩大影响。要创新社会服务月活动的内容、形式、方法,提升活动的质量和品位,形成独有的特色品牌。要注重宣传,组织重点报道和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学院社会服务项目的幅射和影响力。
    3、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各系部在社会服务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回顾,总结经验,并将活动成果、总结和宣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15日前报科研处。学院将综合评选社会服务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先进个人。
    四、其他事项
    1、每项社会服务月活动项目必须有不少于2名学生参与。
    2、学院对社会服务月活动项目给予每项1000-5000元的事后经费资助,资助额视活动项目的组织及成效等具体情况确定。
    3、本次活动项目纳入科研考核范围,计分办法参《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定量考核计分实施意见》执行。
    4、各系部接通知后要认真研究,尽快启动,积极筹备,扎实推进。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附件1)、汇总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汇总统一报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社会服务月活动参与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1社会服务月活动参与项目汇总表.doc

科研处

201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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