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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1-03-15    浏览次数:910        
各系部、处室:
  接浙江省社科联《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浙社科规〔2011〕1号文件),2011年度省哲社科课题已经开始申报,先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11年规划课题分为四大类别,即应用对策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课题、专项研究课题。统一申报,分类评审。
  二、评审规则及申报要求
  实行分类梯度评审。应用对策研究、专项研究课题按选题分类,基础理论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未获得前一类课题的项目,根据本人意愿及单位意见按顺序自动转入下一类型课题的评审。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申报者不必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
  本年度课题申报贯彻质量第一的原则,注意控制申报数量,提高申报质量。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课题最终成果可以同时为多种形式,但应用对策类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之一必须是研究报告,基础研究类课题成果形式之一必须为专著(工具书)或论文。
  三、申报形式及材料
  本次课题申报材料包括:《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11份),申报“后期资助课题”还需递交成果打印稿4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至浙江省社科网(http://www.zjskw.gov.cn/Index/Catalog124/12188.aspx)查看相关详细通知及下载申报材料表格,并将纸质材料(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以及电子版于2011年4月11日前交至科研处。
  课题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科研处。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email:kyc1306@263.net
 
 
科研处
201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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