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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组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03-11    浏览次数:558        
 
各系部、处室:
  接浙江省社科联通知(浙社规办〔2011〕3号文件),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报范围为国家社科基金除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以外的23个学科,常年随时受理申报,计划5月、11月各评审一次。
  二、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统一组织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项目结项前成果不得出版,否则视为放弃申报或予以撤项。
  三、下列情况不得申报:非学术研究的通俗读物;应用研究成果;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自选译著;成果完成不足80%;博士论文通过后不满3年且未作较大修改;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推荐意见不符合要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成果;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者;正在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者等。
  四、有意申报的教师需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下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用计算机填写一式4份(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同时将申报成果及申报材料的电子光盘一并报送科研处。
  此次申报的具体通知及相关申报材料下载请至浙江省社科网查看(http://www.zjskw.gov.cn/Index/Catalog124/12132.aspx)。
     项目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可咨询科研处。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Email:kyc1306@263.net
 
科研处
201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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