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院校:
全国供销合作职教学会2011年度职业教育专项课题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围绕《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文件及“五代会”精神,要着眼于如何发挥系统优势,开拓创新,提高供销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要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研究内容要避免低水平重复。
二、职业教育专项课题列入总社科研项目,课题研究经费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或课题组自筹;课题主持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研究生学历。
三、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全国供销合作职教学会2011年度研究课题;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
四、课题可根据研究问题的紧迫性确定完成的时间,一般为1-2年。研究成果必须有所创新,符合学术规范。
五、课题评审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毋滥。所有申报课题将通过资格审查、匿名初评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所在单位要对申请书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请者个人三年申报资格和申请者所在单位两年申报资格。
六、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11年2月28日止。申报单位须在截止日前将《申请书》(附件一)、《活页》(附件二)、《课题汇总表》(附件三)电子版发到评审电子信箱kyc1306@263.net;并将《申请书》一式2份,所附《活页》一式5份报送至全国供销合作职教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申报评审费每项200元。各院校在上报材料时将评审费汇至以下帐户或现金交付,汇款请务必注明“总社2011年度职业教育专项评审费”。
七、联系方式
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东区学林街280号
邮政编码:310018
收件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联系人:汪丽薇、池金米
联系电话:0571-86929835、86929982
开户行: 工行高新支行
账户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帐 号:1202026209900048246
全国供销合作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科研工作委员会
201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