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接浙大仪办〔2010〕3号通知文件,原省分析测试计划研究项目纳入公益性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序列,2011年度省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应当围绕《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和“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科技发展重点领域和目标进行申报。主要资助方向:材料与无机物分析、食品安全领域的分析测试技术、环境样品分析、生物与医学检测、工业产品分析、药物分析、分析测试仪器开发等关系我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支柱产业中的分析测试新方法和新技术的研究,详见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1.同一项目,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省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或分别申报。一经发现,取消其立项资格。
2.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一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2位)同期参与承担的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承担在研项目已达上述限定数的,不得参加新的省级科研项目申报,也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应按合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验收,尚未及时验收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其申报的新项目。
3.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基础。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项目资助额度在4万元左右,最高不超过6万元。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具体申报要求请至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网站“项目申请”栏查看相关通知,网址(http://www.dxyq.zj.cn/)。
二、申报方式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截止时间为2010年11月8日。网上申报采取在线填报方式,申报系统网址:http://xm.zjkjt.gov.cn,具体操作指南参见申报系统有关说明。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并审核通过之后,向科研处报送相关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
项目申报期间遇有问题可咨询科研处。
联系电话:86929835; Email:kyc1306@263.net
科研处
2010.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