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接浙江省科技厅浙科发人〔2010〕205号通知文件,2011年度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术创新活动资助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资助项目的专业教师团队一般由若干名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人员结构合理,以实训基地运作机制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主要任务,创新点突出,能形成一套体现实训基地建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管理制度,对本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作用,项目负责人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申报方式
三、申报材料
本次项目申报需报送纸质材料包括:证明材料1份,项目申请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经费概算表各1份。其中证明材料,需以A4纸复印、装订成册,包括实训基地级别(国家、省、市或校级)证明,项目合同书或结题证明、代表论文、著作、奖项等复印件(注:论文、著作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前三页及封底);负责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劳动合同、学历、学位、职称证明复印件。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完成网上申报并审核通过之后,向科研处报送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项目申报期间遇有问题可咨询科研处。
联系电话:86929835; Email:kyc1306@263.net
科研处
2010.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