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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0-09-20    浏览次数:629        

各系部、处室:

   接浙教科规办〔2010〕9号文件的通知,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1年课题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1.浙江省教育科学2011年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2.浙江省教育科学2011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条件:
  1.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2.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09、2010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三、本次课题申报实行限额申报。我院规划课题申报限额为8项。重点课题限额为1项。为进一步实现课题申报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本次申报的所有课题将由科研处送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确定上报的重要依据。
四、请有意申报课题的教师认真填写申报表,并由各系部统一汇总审核、盖章,于10月20日前将申报表(附件1)一式6份及汇总表(附件2)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此外,课题申报需交纳课题评审费100元,请于报送申报材料时一并交至科研处,逾期恕不受理。
 五、     受理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咨询可与科研处联系。
 电话:(内线)8836、8835       Email: kyc1306@263.net    
地点:行政楼1308、1317室
 
科研处
20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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