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与推广
关于开展2010暑期社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0-06-07    浏览次数:715        
 
各系部: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教学资源、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快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精神,发挥系统优势,着力强化供销合作社教育服务功能,是新时期开拓创新,提高供销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学院决定开展2010暑期社会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名称和时间
  主题:教育与人才服务  科技与文化服务  辐射与交流合作
  名称: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0暑期社会服务月
  时间:2010年暑期
 
 二、组织实施
  2010暑期社会服务活动由示范建设社会服务组负责统筹面上活动,具体工作归口科研处管理。各系部要加强对社会服务月活动的指导,采取同一时段、错时联动的方式进行,共同参与、各负其责,确保社会服务月活动有效开展。
 
 三、活动要求
  1、凸显主题,精心组织。各社会服务月活动项目要精心组织,凸显服务行业,凸显活动主题。着力推出围绕“加快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着力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等技术服务、科普宣传、策略研讨、规划论证、对策咨询等活动项目,形成与行业基层单位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态势。
  2、注重创新,打造品牌。既要注意活动内容和形式上的创新,又要注意活动的长效与延续性,提升活动的质量和品位,形成独有的特色品牌。要注重宣传,组织重点报道和系列宣传活动,扩大学院社会服务项目的幅射和影响力。
  3、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各系部在社会服务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回顾,总结经验,并将活动成果、总结和宣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15日前报科研处。学院将综合评选社会服务活动优秀组织奖及先进个人。
 
 四、其他事项
  1、学院对社会服务月活动项目给予每项1000-5000元的事后经费资助,资助额由组委会视活动项目的组织及成效等具体情况确定。
  2、各社会服务月活动项目纳入科研考核范围,计分办法参《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定量考核计分实施意见》执行。
  3、各系部接通知后要认真研究,尽快启动,积极筹备,扎实推进。项目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与7月1日前汇总统一报科研处。
 
附件:1、项目申请表.doc
      2、汇总表.doc
 

                                        二○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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