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浙教科规办〔2010〕3号通知,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限额,但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教育部各类课题的申请人要符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有关申请人资格和条件,要求具备教育科学课题研究经验,即申请国家重点课题申报者要求具备主持省部级相关教育科研课题的经验和有相应的研究成果,申请教育部各类课题要求有主持并完成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以上课题研究经历(申报时请随附相关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1份)。
3.有意申报的教职工请于3月15日之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信箱 kyc1306@263.net,逾期恕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按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课题申报等相关要求填写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活页论证表》一式8份(每份单独装订),重点投标课题不需《活页论证表》。《申请·评审书》和《活页论证表》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成册。
4.受理申报期间,如有问题咨询可与科研处联系。
电话:(内线) 8836 8835 Email: kyc1306@263.net
地点:行政楼1305、13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