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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3-05    浏览次数:601        
 
各系部、处室:
 
  2010年度省社科研项目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的选题要求:
  1. 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学院发展和为行业服务等重要问题,认真酝酿,科学选题。
  2. 本次申报不设课题指南。鼓励课题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着力强化供销合作社服务功能”、 “支持利用供销合作社教育教学资源、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培训、发展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加快供销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等要求,围绕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村信息化网络建设、农民经纪人队伍建设、农村金融业务等问题,围绕发挥系统优势,开拓创新,提高供销职业教育的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有关内容开展研究。
 
   二、申报对象:
  省社年度科学研究项目面向全院,凡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式在编教职工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公平竞争,择优立项。每个课题组中至少有1人具有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组成员以不超过5人为宜。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2010年度浙江省供销社科研项目。
 
   三、课题立项及管理:
  1. 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申报、评审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活页》(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式六份,经所在系部、处室审核、推荐,由系部、处室统一上交学院科研处,并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 省社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属省厅级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年,研究成果必须有所创新且符合学术规范。
  3. 该项目省社实行立项不资助,项目研究经费主要由项目组自行筹措,学院资助经费按浙经职院 [2009]4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申报及立项管理办法>等科研管理制度的通知》执行。
  4. 省社年度科学研究项目将实行动态管理。由学院科研处负责对省社批准公布立项的项目组织进行中期检查,并对进展缓慢、无阶段性成果的课题提出整改意见或终止课题研究意见。
 
   四、其他
  1. 2010年度省社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3月5日。请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2. 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可与学院科研处联系。
       电话:86929836,86929835           EMAIL:kyc1306@263.net
       地址:行政楼1305、1317室。
 
        附件一:浙江省供销社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二:浙江省供销社课题申请书活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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