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现将浙江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申报材料
(1)《推荐表》或《申报表》一式五份,其中一份是原件;要求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研究成果一式五份,论文形式的,其中一份须是原件。申报译著类成果的,需附外文原著一份。
(3)反映成果学术价值或社会影响的佐证材料一式五份(被政府采纳的证明必须是原件,领导批示、转摘引用等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4)《声明书》一份(与省外作者合作的申报成果提供)。
3.有意申报的教职工请于9月11日之前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4.受理申报期间,如需咨询请于科研处联系。
电话:86929836、86929835 地址:行政楼1308、1317
Email:kyc1306@263.net
科研处
200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