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接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通知,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2.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3.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一般课题;4.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青年课题;5.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6.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青年课题;7.本年度设立“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其资助力度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教育部重点课题要求相同,研究年限均为1年,研究成果要求提交决策咨询报告和研究报告。申请者可针对港澳台教育中的重点问题自拟课题名称进行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国家重点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项目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国家青年项目及教育部青年课题申请人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5日后出生)。
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同题申报且未结题者;同年度申请过或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详见全规办申报公告及《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
三、申报程序
本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试行网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地址:https://202.205.185.227)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我校限额申报3项。请有意申报课题的教职工于5月22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浙江省教规办通知原文:http://www.zjedusri.com.cn/art/2023/5/6/art_174_50862.html
全国教规办通知原文: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83275402580523
科研处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