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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3-04-26    浏览次数:15        

校属各部门:

接省社科联社团处通知,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近期开始申报,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24年度省社科联研究课题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基础研究要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凸显研究的公共性、基础性和原创性;应用研究要聚焦全面开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围绕党的二十大和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打造重要窗口与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三个一号工程”、推进社科强省建设、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等主题主线及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重点与难点问题,开展具有深厚现实基础和实践价值的实证研究。

二、课题类型和申报要求

2024年度研究课题分调研专项课题、学术研讨专项课题和年度课题等种类型。

1.调研专项课题:动员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大兴调查研究,围绕我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 “三个一号工程”等中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参考选题方向,见附件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对策要报),积极建言献策。成果要报(应标注“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调研专项课题”研究成果)通过《浙江社科要报》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的,拟立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其他渠道编发并获省领导批示、入编《浙江社科要报》但未获省领导批示的,拟立为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本专项课题在2023年底前组织1-2批验收立项。

2.学术研讨专项课题:对各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会员社团组织举办的年会、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活动,拟设立学术研讨专项课题。专项课题推荐数由该活动征集的论文数量确定:论文数10-30篇的可推荐1项,31-60篇的推荐2项,61-100篇的推荐3项,101篇以上的推荐4项。本专项课题由各社会组织初评推荐(填报附件3),省社科联终评确定。推荐材料在1210日前报送,20241月前完成评审立项。

3.年度课题面向省社科联业务主管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和会员社团的会员申报,经组织评审,择优立项为资助课题或立项不资助课题。课题负责人同年只能申报或承担一项本类课题,除以成果申报的课题外,凡已承担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未完成者(截止2023620日未结题)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各类社科项目被撤项、终止尚处于申报资格限制期内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得申报。已获国家社科基金、省社科规划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报本课题。 同年已立项省社科规划课题、省社科联科普课题(以成果申报的课题除外)的申报者也不重复立项。

年度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著作或调研报告(成果要报),论文要求公开发表,著作要求出版,调研报告(成果要报)应获得市县主要领导及以上级别领导批示。课题完成时间原则上为立项后两年内。

年度课题申报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3613截止,逾期不再受理。申报人从浙江社科网(https://www.zjskw.gov.cn)首页中部“社科服务”中的“社科课题”进入“浙江省社科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登陆系统后(此前无账号的应先在省社科联“大成集智”系统完成个人注册)进入“课题申报”中“研究课题申报”版块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课题活页(活页PDF文件请以申报课题名称命名)。

校老师可通过浙江省供销合作经济学会申报,也可自行联系其他社团、民办社科研究机构进行申报

科研处联系电话:86929835

附件:1.社会组织调研专项课题参考研究方向.docx

      2.社会组织学术研讨专项课题推荐信息表.docx

      3.2024年度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活页.docx

科研处

2023年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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