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与推广
关于申报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及专项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3-24    浏览次数:10        

校属各部门:

202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科研项目及“高校辅导员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科研项目

1.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2.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其他来源经费”栏填写经费,并上传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4)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教育部原通知:http://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1.shtml

二、教育部人文社科“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

1.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2.本专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数为2项。本专项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其他申报条件请参看教育部具体通知(如下)。

本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教育部原通知:http://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8.shtml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研究年限为2年。最终成果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

本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3日,逾期不再受理。

教育部原通知:http://www.sinoss.net/c/2023-03-24/629735.shtml

四、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请人申报项目时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需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学校统一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2.申请人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高校人文社科网)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见高校人文社科网)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项目申报期间如有问题请咨询科研处,电话86929835 。

科研处

3月24日


Copyright© 2001-2017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ICP备05013608号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行政楼1317 电话:0571-86929835/86929836 传真:0570-86929835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