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年度课题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报选题可参考《2023年度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重点课题给予2万元的经费资助,一般课题经费自筹。所有项目要求在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申请,按要求通过结题评审后,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结题证书。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课题负责人应当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关研究储备和条件,且由一人担任。重点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备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一般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当具有中级(或相当于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每位申报者只能主持申报一个项目,不得以已立项或结题的厅级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课题。凡未按时完成上一年度我厅立项项目的,不得申报2023年项目。
(二)申报材料
此次课题申报仅需电子申报材料,请有意申报项目的教职工于4月6日前向科研处邮箱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邮件名:2023省人社厅项目+姓名)并联系科研处完成申报书盖章扫描事宜,材料包括《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活页》和《2023年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省人社厅网站通知:http://rlsbt.zj.gov.cn/art/2023/2/23/art_1229101517_2459025.html
科研处邮箱 kyc1317@vip.163.com 电话 86929835
附件:申报材料附件.doc
科研处
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