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与推广
关于申报杭州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10        

校属各部门:

接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杭州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近日开始申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分类

杭州市2023年度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分应用对策类研究和基础理论类研究两个部分。

应用对策类研究设《杭州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应用对策类规划课题指南》(详见附件),以指导该类课题的申报。申报者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细化具体内容,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

基础理论类研究不设指南。申报者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和研究专长自主选题,自由申报。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杭州建设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

二、成果形式和结题要求

申报应用对策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研究报告,完成时限为半年。申请结题的条件:研究报告直接提交市社科规划办公室申请评审结题,或向由市社科联(院)呈报市四套班子的《杭州社科成果》投稿录用刊发结题,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结题。

申报基础理论类课题的最终成果必须为论文或专著,其中论文完成时限为2年,专著为3年。申请结题条件为:论文须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物或本市级公开出版物发表,专著须公开出版。

为使立项课题能够顺利结题,申报者申报时注意上述两类课题的结题要求,并按规定填写最终成果形式。

杭州市社科规划常规性课题结题申请的受理时间集中在每年的5月11月进行,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成果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免予评审直接确定为优秀等级:(1)成果形式为论文,按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标准,在国内一级期刊以上发表;(2)成果形式为论文或专著,获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3)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被杭州市社科联(院)《杭州社科成果》录用刊发,或被省、市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主要领导批示,或被省、市党委、政府重要文件采纳(相关部门出具证明)。

三、申报要求和相关程序

1.申报要求

课题申报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在杭州社科网站(网址为:http://www.hzsk.org.cn)课题管理平台网上申报模块中填写相关申报数据并提交后,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报表电子文档下载并使用WPS软件编辑、打印后,送科研处审核。

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和市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基地课题、专项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已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部门立项资助的课题(包括各类基金项目、规划课题、人文社科项目、科技计划项目、部门招标或委托课题等),不得以相同题目(或变换题目)申报市社科规划课题。若事后查实,取消立项,并追回课题经费。

申报者要如实填写数据表各项内容,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课题设计论证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本人姓名、单位等个人相关背景信息。所填报的内容如弄虚作假、涉嫌抄袭或重复申报资助课题的,一经发现、查实,将通报所在单位,申报者列入学术不端黑名单,3年内不得申请市社科规划课题。申报者必须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网上申报,同时向科研报送全部纸质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

(1)《杭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2份),以完成成果形式申报课题的应附上成果一份。

(2)《2023年度杭州市社科常规性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附电子文档)。

特别提醒:(1)保证纸质材料和网上填写内容一致。(2)严格按格式规定进行排版。

3.申报时间

要求A4纸双面打印和复印(或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请有意申报课题的教职工于224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向科研处报送纸质申报书一式2份和汇总表1份,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86929835    邮箱:kyc1317@vip.163.com

附件:杭州市2023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常规性规划课题附件1-5.zip

科研处

2023年1月31日


Copyright© 2001-2017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ICP备05013608号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行政楼1317 电话:0571-86929835/86929836 传真:0570-86929835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