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及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将于2023年1月左右开始申报,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三类项目的申报质量,现启动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项目类别
(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组织申报,有意申报的教师可参照2022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网址: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组织申报,其中国家一般、国家青年项目为国家社科基金的教育学单列项目;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课题和教育部专项为教育部项目,有意申报的教师可参照2022年全国教规办申报通知要求,网址: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nfoid=1335254343701173&id=1643008260070261&location=TZGG。
(三)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包括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专项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等)、高校思政理论课教师研究项目,有意申报的教师可登录教育部社科网查询2022年度申报要求,教育部人文社科网址:http://www.sinoss.net/。
二、预申报工作安排
(一)选题、撰写初稿,修改完善阶段。申请人通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完成项目申请书正文的撰写工作。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继续修改完善申请书。
(二)正式填报阶段。根据项目管理单位2023年具体课题申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并上报
三、其他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高度重视此次预申报工作,提前撰写申报材料,于2023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提交至科研处邮箱。
受理申报期间,如需咨询相关情况,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Email:kyc1317@vip.163.com
科研处
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