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接浙江省科技厅通知,2023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2023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类型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6~10万元,一般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3~5万元。项目的研究期限为1年,即2023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选题指南见附件。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人应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且所在单位与项目申报单位一致。项目申报书应紧扣选题范围,具有创新性、引领性和实践性,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注重研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出有建设性、操作性的对策政策建议。
项目申报人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立项的,不予推荐;项目申报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报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不予推荐。
软科学项目经由归口单位省供销社上报科技厅,归口单位限额申报5项。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
具体方式为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服务地点切换为“浙江省”,部门服务中选择“省科技厅”,选择办事事项中的“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申报。系统申报开放时间为5月20日。
2.材料要求
申报人通过网络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签章扫描件。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3.形式审查
申报人应当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表等电子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省科技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凡申报材料与选题无关,以及出现偏题、离题等情况的退回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请各项目申报人在提交申请后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6日,请有意申报项目的教职工按时完成系统申报,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报期间如有问题请咨询科研处,电话86929835,邮箱kyc1317@vip.163.com
科研处
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