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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5-12    浏览次数:28        

校属各部门:

近日开始申报2022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现就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 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 研究。

2.项目主要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和高校专业学位在读研究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原则上每人只能同时在研1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项目申请人不得以已立项或已上报暂未获立项的厅局级及以上课题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次项目。

二、项目申报流程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教职工于6月20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统一向科研处报送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与《2022年度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材料电子稿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kyc1317@vip.163.com。(邮件名:2022教育厅项目申报+姓名)

此次项目为限额申报,我校具体限额数待教育厅七月公布,正式立项后各项目负责人须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

三、项目结项要求

教育厅项目结题依据为《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中“预期成果形式”列明的内容。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应标注“浙江省教育厅科研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并与项目研究内容紧密相关;如有成果为研究报告的,必须提供相应采纳证明。学校于每年5月和11月统一集中进行教育厅项目结题,今年上半年教育厅项目统一结题时间截止5月25日,请要办理结题的各项目负责人按时向科研处提供结题材料。

联系电话:8692983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3: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汇总表.xls 

科研处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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