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与推广
关于申报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2-01-30    浏览次数:18        

校属各部门: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专项任务项目除外),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一般项目的研究期限为3年,具体类别分为:(1)规划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2)青年基金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3)自筹经费项目,经费由申请人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二、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2)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3)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人,须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提交扫描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4)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5)连续两年(指2020、2021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2年度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申报系统自2022年2月1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相关申报材料。《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及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相关申报通知详情请查看教育部原申报通知:http://www.moe.gov.cn/s78/A13/tongzhi/202201/t20220128_596771.html 


科研处

2022年1月30日




Copyright© 2001-2017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浙ICP备05013608号
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东区学林街280号行政楼1317 电话:0571-86929835/86929836 传真:0570-86929835 邮编: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