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接省供销社通知,根据《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做好2021年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重点领域
(一)围绕省供销社2021年度重点任务和省供销社“十四五”规划部署,机关各处(室)、社属各单位开展的为农服务工作,主要有:
1. “三位一体”改革示范创建、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数字农合联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等深化“三位一体”改革相关项目;
2. 农产品加工、农业投入品研发、配方肥替代平衡肥、种业、农机服务等农业生产服务建设相关项目;
3. 农批市场、农产品集配交易中心、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等城乡商贸服务相关项目;
4. 绿色循环农业示范、秸秆综合处理、土壤改良修复、生活垃圾治理、可降解农膜研发推广等环境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项目;
5. 社有企业跨层级、跨区域发展、产业链延伸补强等社有经济发展相关建设;
(二)省供销社举办的各类为农服务活动;
(三)省供销社承办的省委、省政府有关任务。
二、申报推荐程序和要求
各申报主体填写《项目申报推荐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各一式两份(必需参照附件3的格式进行排版),于10月8日前交科研处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1317@vip.163.com,文件命名“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姓名”。
学校科研处联系电话:86929835,省供销社联系人:牛嘉,联系电话:0571—87071709。
附件:附件1:2021年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项目申报推荐表及填报说明.docx
附件4:浙江省供销社合作发展基金申报使用管理规范指引(暂行).docx
科研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