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接浙江省教规办文件通知,即日起开始申报2020年度教规办教科研优秀成果奖及先进个人奖,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科研优秀成果奖
参评范围和要求:
1.申报的成果必须是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重点、年度规划、体卫艺、党建专项课题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各类课题成果。报送成果必须是近两年内结题即结题证书日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的成果。
2.申报的成果包括:研究报告、专著(已出版)和科研论文(已发表)三种形式,其中著作、科研论文应是单项申报。如课题成果含多种形式,请选择一种类型申报,丛书和系列论文不在申报范围内。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科研成果为一本专著中的部分章节或一套同名多卷(册)本著作中的部分卷(册)。
2.申报人不是成果的主要拥有者(以是否第一署名、是否课题负责人等方式认定)或成果归属有争议的。
3.教材类研究成果。
4.已取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成果奖,教育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省人民政府的各项成果奖及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
我校限额申报1项,请有意报奖的教职工于9月15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申报·评审书》(一式1份)、研究成果(一式4份)、活页评审表(一式6份),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科研处邮箱。
二、教科研先进个人奖
教育科研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教科研单位工作且在教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本次评选仅针对2019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内的教科研基本情况。
我校限额申报一个先进个人奖,请有意申报的教职工于10月8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申报表》一式6份(申报表后须附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随申报表合订成册,装订要求见相应附件的表底说明),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
报奖原通知:http://www.zjedusri.com.cn/art/2021/7/12/art_174_40977.html
先进个人原通知:http://www.zjedusri.com.cn/art/2021/7/12/art_174_40982.html
联系电话:86929835 邮箱:kyc1317@vip.163.com
附件1: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材料.zip
附件2:教科研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科研处
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