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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政专项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6-28    浏览次数:14        

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1号)精神,现就做好2021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3.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3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4.请有意申报项目的教职工于8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向科研处报送相关材料,材料包括《浙江省教育厅思政科研项目申请书》、《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与《2020年度浙江省教育厅思政专项项目申报汇总表》(各一式一份),材料电子稿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kyc1317@vip.163.com。

5.此次项目申报我校限额1项,待正式立项后项目负责人须将《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请书》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http://www.ky.zjedu.gov.cn/。

项目申报期间如有问题请咨询科研处,电话86929835。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思政科研项目申请书.docx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设计论证(活页).doc

附件3:2021年度浙江省教育厅思政科研项目汇总表.xls


科研处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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