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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01-12    浏览次数:13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接浙江省哲社科办公室通知,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3月15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三、我省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2021年继续实行限额申报方式,我校限额申报4项。曾经主持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作终止处理且尚在资格限制期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终止、省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的为3年,即2018年3月15日之后被公告终止或撤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被撤项的为5年),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不能参与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人必须采用新修订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2020年12月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申请书》《活页》),如实认真填写材料。申报材料应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版面原则上应控制在两张A3纸篇幅(正反面)以内,不得直接透露申报者及所在单位的明确信息。

从全国社科工作办网站下载《申请书》的,请申请人在《申请书》“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栏里,打印上“同意所在单位审核意见并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送学科评审组评审。”字样,同时该栏日期请统一填写为2021年3月18日。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教职工于2021年3月1日前向科研处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7份,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含数据文件xmsbsj.dbf文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1317@vip.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省哲社科通知:http://www.zjskw.gov.cn/tzgg/18292.jhtml

全国哲社科通知:http://www.nopss.gov.cn/n1/2021/0106/c219469-31991309.html

附件:1.2021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请书、活页、代码表、课题指南.zip

2.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统2018版.zip

  

科研处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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