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服务与推广
关于开展省、市科技特派员培育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7-03    浏览次数:179        

各系(部)、中心(学院)、处室:

为提升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发挥我校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作用,现决定开展科技特派员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方向
本项目以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和杭州市科技特派员为培育方向,以提升农业科技水平、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发展为目标,依托学校双高建设平台、充分发挥学校专业优势,深入省内(以杭州地区为主,兼顾省内其他地区)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开展科技服务、项目对接。
   二、培育方式
  (一)申报要求
   1.本次科技特派员以团队形式进行培育,团队负责人应是学校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职人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除负责人外,设团队成员1-3名。成员应符合科技服务专业需求,且具有较好的合作基础。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都只能参与1个科技特派员团队。
   2.根据科技特派员所在乡镇的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结合科技团队服务,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增强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重点支持引进和推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先进适用技术、优良品种的推广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帮助企业推进技术进步,培育特色优势产业。
   3.科技特派员培育项目负责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入驻乡镇或所在乡镇相关企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计划,填写项目申报表。
 (二)培育方式
   1.各团队根据省内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技术、服务和发展需求,结合团队的专业领域,自行确定派驻单位。
   2.培育期限:3年
 (三)资助方式
     学校以年度为单位适当给予各团队经费资助。
   三、其他事项
   请有意申报的团队在认真查阅省市科技特派员(团队)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特派员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2020年9月10日前以系(部)、中心(学院)为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1317@vip.163.com
   以上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
联系电话86929835、86929982      Email:kyc1317@vip.163.com

附件1:申请书.doc

 科研处

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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